“中國第一罐”之爭勝負已分,其實這只是一場低級互撕的悲劇

2016-05-13 09:54:00    作者:佚名   來源:糖酒快訊整理  我要評論

關鍵詞: 加多寶 王老吉 勝負 廣東加多寶 怕上火
[提要]因認為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采用“國家權威機構發(fā)布:加多寶連續(xù)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涼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等廣告語構成虛假宣傳,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將其告上法庭,索賠2100萬元。

  因認為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采用“國家權威機構發(fā)布:加多寶連續(xù)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涼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等廣告語構成虛假宣傳,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將其告上法庭,索賠2100萬元。北京三中院審理后,一審判令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賠償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公司300萬元。

  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不服,一路訴至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駁回了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的再審申請。至此,加多寶、王老吉之間的“中國第一罐”之爭終于塵埃落定。

  王老吉加多寶“中國第一罐”之爭告終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裁定書中指出,雙方應本著誠信經營的理念,遵守商業(yè)道德,盡量厘清各自產品的市場界限,充分發(fā)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開展正常的市場競爭,而不應以各種不正當競爭手段和方式,獲取不當利益,更不宜將訴訟作為市場競爭的一種手段濫用和浪費司法資源。

  在該案一審中,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稱,自2014年3月24日開始,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陸續(xù)宣傳“國家權威機構發(fā)布:加多寶連續(xù)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涼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等。而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于2012年5月后才推出“加多寶”涼茶,之前生產的均為“王老吉”涼茶,2008年至2012年中國行業(yè)企業(yè)信息發(fā)布中心將罐裝飲料市場銷售額第一名的證明頒給的是“王老吉”涼茶。

  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進行上述宣傳系故意混淆是非,意圖侵占附著于“王老吉”涼茶上的巨大商譽,讓消費者誤認為“加多寶”涼茶就是“王老吉”涼茶。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合法權益,因此王老吉請求判令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行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并連帶賠償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經濟損失2000萬元及合理支出100萬元。

  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辯稱,涉案廣告內容引用中國行業(yè)企業(yè)信息發(fā)布中心發(fā)布的統(tǒng)計數據,該數據客觀真實;涉案廣告所表達的含義與中國行業(yè)企業(yè)信息發(fā)布中心的統(tǒng)計結果相一致,表述清晰明確,不會引起相關公眾的誤解,亦未造成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直接損害,因此,加多寶(中國)公司發(fā)布涉案廣告不構成虛假宣傳。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由于加多寶集團在2012年之前使用的是“王老吉”商標,2007年至2011年的《統(tǒng)計調查信息證明》中亦顯示獲得全國罐裝飲料市場銷售額第一名的是加多寶集團生產的“王老吉”牌涼茶。涉案廣告語將《統(tǒng)計調查信息證明》中的內容進行了人為選擇編排后形成的表達為“加多寶涼茶連續(xù)七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等。

  通過前述分析可知,這里的“加多寶涼茶”如果理解為加多寶集團生產的涼茶則與《統(tǒng)計調查信息證明》的結果相符。但是,如果理解為“加多寶”品牌的涼茶則與品牌的歷史不符。因為事實上,“加多寶”品牌是自2012年才開始獨立投入使用,其品牌歷史還沒有七年之久。從這個角度講,涉案廣告語的表達確實存在與事實不符之處。同時,這種處理后的廣告向消費者隱瞞了加多寶集團生產的罐裝涼茶在2007年至2011年期間是“王老吉”紅罐涼茶這一事實。

  涉案廣告語由于在表達上不真實、不恰當且遺漏了重要的信息,足以導致相關消費者誤解,侵犯了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正當利益,損害了公平平等的競爭秩序,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所規(guī)制的虛假宣傳。

  北京三中院于是判令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寶涼茶連續(xù)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連續(xù)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中國第一罐”“第六次蟬聯‘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涼茶連續(xù)第六年蟬聯‘中國飲料第一罐’”用語的廣告,賠償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00萬元。

  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均不服一審判決,共同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北京高院審理后認為,本案中的六句宣傳用語不加區(qū)分地向相關公眾傳達“加多寶涼茶”連續(xù)七年在銷售數量或者銷售金額方面在中國市場排名第一,或者使用“加多寶”品牌的市場經營者提供的涼茶在銷售數量或者銷售金額方面在中國市場排名第一的信息,容易使相關公眾誤認為“加多寶”品牌已具有七年的歷史并在中國市場在銷售數量或者銷售金額方面一直排名第一。

  這顯然是對相關商品信息的片面、歧義性宣傳,容易使相關公眾對包括相關商品的品牌歷史在內的商品信息產生誤解,因而已構成虛假宣傳,于是判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不服,隨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涉案廣告語的使用會使相關公眾同時產生加多寶公司生產的涼茶和“加多寶”品牌的涼茶已在中國市場連續(xù)七年銷售數量或者銷售金額排名第一的認識,而結合相關公眾基于其通常認識而可能對上述廣告語產生的兩種不同理解,并結合“加多寶”品牌涼茶實際生產和銷售時間的事實,涉案廣告語對“加多寶”涼茶的宣傳即便不是虛假和不真實的,也是片面的和有歧義的。

  而這種片面和有歧義的宣傳,會使加多寶中國公司和廣東加多寶公司在涼茶市場中獲得不正當競爭優(yōu)勢,擾亂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同行業(yè)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也損害了廣藥集團和大健康公司的合法權益。因此,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使用涉案廣告語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的規(guī)定,構成虛假宣傳行為。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駁回了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的再審申請。

  那些年 加多寶輸過的官司

  在這兩家涼茶公司曠日持久的多場官司纏斗中,從未敗訴過的王老吉累計贏得了20場勝利,而加多寶面臨的索賠金額已累計超過46億元以上。

  繼“怕上火”廣告語一審敗訴后,加多寶在近年內又接連輸掉了“配方案”一審、“吉慶時分”案,以及“改名案”、“10罐7罐”案和“怕上火”廣告語的終審。

  2015年12月28日,白云山(600332)發(fā)布公告,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產業(yè)有限公司收到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書,王老吉“改名案”、加多寶“10罐7罐”案和“怕上火”廣告語三案的終審判決均維持一審判決,王老吉勝訴。

  法院認為,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的廣告導致消費者產生誤解,認為市場上新出現的“王老吉”涼茶產品為假冒產品。

  判決書稱,“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的廣告構成虛假宣傳,加多寶未準確、全面引用數據來源信息,也不能證明廣告發(fā)布時“加多寶”涼茶以罐計量的市場銷售份額超過70%。

  2015年12月初,廣州中院一審宣判“怕上火”這一廣告語為王老吉專有。此次,重慶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定加多寶也不能再使用“怕上火”廣告語。“原被告互換的兩輪訴訟結果雙重證明了王老吉與“怕上火”廣告語的不可分割性。”王老吉方代理律師曾赟表示。此外,加多寶往后再不能說自己擁有”王澤邦后人的正宗獨家配方”了。

  12月23日,白云山發(fā)布公告稱,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對王老吉加多寶“配方案”做出一審判決,加多寶立即停止虛假宣傳及商業(yè)詆毀的侵權行為,并賠償王老吉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500萬元。

  法院認為,在未介紹歷史背景的情況下,王澤邦第五代玄孫王健儀聲稱“將獨有祖?zhèn)髅胤姜毤覀魇诮o加多寶”是片面的,會使消費者認為加多寶生產的涼茶使用的是王老吉的獨家秘方。

  判決書稱,在中國內地王老吉涼茶傳承一直沒有間斷,1956年國家以贖買形式購得王老吉的祖業(yè),廣藥集團成為王老吉涼茶在內地的唯一合法傳承實體。

  目前,加多寶所有敗訴案件的賠償金額累計高達3800多萬元,加上仍在審理沒有宣判的案件,加多寶要面臨46億多元的天價索賠,如果統(tǒng)統(tǒng)敗訴執(zhí)行,恐怕很難不元氣大傷。

  評論:加多寶侵權案沒有贏家

  作者:岑嶸

  加多寶侵權案看似輸掉了官司,實則兩者沒有贏家。2000年,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從王老吉商標的持有者廣藥集團手中租賃獲得商標使用權,從此王老吉被經營得紅紅火火,尤其經過汶川地震上億元的捐贈,使得王老吉成為中國家喻戶曉的品牌。然而從2012年起,廣藥和鴻道集團分道揚鑣,廣藥收回了“王老吉”商標的使用權,從此兩家公司陷入了沒完沒了的官司訴訟,昔日的合作伙伴成為了冤家對頭。

  從分家的那刻起,兩家公司陷入了嚴重的內耗。為了盡快重新占領市場,王老吉改名加多寶那一年,也就是2012年的廣告費就投入了50億元,2013年則是接近百億元。這種砸錢的速度,其目的就是擊垮對手,占領市場,遠遠超出了實際需要的營銷支出。而王老吉的持有人廣藥集團也步步緊逼,通過法律程序將“四大核心資產”王老吉商標、紅罐包裝、配方、“怕上火”廣告語全部收回。

  2014年3月24日開始,加多寶中國、廣東加多寶陸續(xù)在其官方網站、報刊媒體和各大超市等宣傳“國家權威機構發(fā)布:加多寶連續(xù)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涼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等。王老吉立刻提起訴訟,他們認為,加多寶進行上述宣傳系故意混淆是非,意圖侵占附著于王老吉涼茶上的巨大商譽,讓消費者誤認為加多寶涼茶就是王老吉涼茶,其行為嚴重侵害了廣藥集團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合法權益。

  從資源的角度來說,兩家無論通過正當競爭或是不正當競爭都耗費了很多資源,殺敵一千,自損八百,對王老吉和加多寶各自的資源以及社會的資源是極大的浪費。兩家本來是合作關系,共同合作創(chuàng)造出一個民族品牌,無論對誰都是好事,企業(yè)合作相當于博弈論中的“囚徒博弈”,互相合作雙方共贏,彼此利益最大。而雙方敵對是最壞的一種方式。

  “中國第一罐”之爭雖然就此終結,但恐怕兩家的內耗還在繼續(xù)。這樣彼此沒完沒了的纏斗方式,只會使得兩家涼茶公司彼此都精疲力竭,內耗了這么多年不如彼此坐下來好好談談,還有什么好的合作方式讓彼此受益,拋開過去的成見,不要想著把誰弄死,而是彼此交換長處想辦法共贏。

  從社會資源的角度來看,王老吉加多寶之爭就是個悲劇,它沒有讓效益最大化品牌最大化,而是使雙方陷入了最低級的“互撕”。從這個角度說,加多寶侵權案并沒有贏家。

  從社會資源的角度來看,王老吉加多寶之爭就是個悲劇,它沒有讓效益最大化,而是使雙方陷入了最低級的“互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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