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勞動合同工作17年老校工被辭退 盼提高補助額度

2015-03-11 14:01:00    作者:   來源:黃三角早報  我要評論

關鍵詞: 未簽;勞動合同;工作;17年;老校工;辭退;提高;補助;額度
[提要]因未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利津縣利津街道的高方田在學校工作了17年后被辭退。兩次上訴后,目前他每月能夠領到600元的生活補助。高方田希望補助額度再提高一些,但法院認為,因勞動關系非法,高方田要求為其補辦退休手續(xù)或按規(guī)定定期定額發(fā)放失業(yè)救濟金的訴訟請求不能成立。他原來所在的學校也表示,很難為其提高補助金。

高先生向記者展示1994年他收到的一張證明。

  大眾網東營3月11日訊 因未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利津縣利津街道的高方田在學校工作了17年后被辭退。兩次上訴后,目前他每月能夠領到600元的生活補助。高方田希望補助額度再提高一些,但法院認為,因勞動關系非法,高方田要求為其補辦退休手續(xù)或按規(guī)定定期定額發(fā)放失業(yè)救濟金的訴訟請求不能成立。他原來所在的學校也表示,很難為其提高補助金。

  與學校未簽勞動合同

  但有老領導出具的證明

  10日,記者在利津縣利津街道中心學校的老校區(qū)見到了老校工高方田,已經71歲的他告訴記者:“我從1983年就開始在這個學校里干活,那時當木工,窗戶、門都自己做,沒事了還教學生做木工的活,后來還給學校做一些鞍馬、平衡木等教具,一干就是17年,可沒想到1999年10月突然把我辭退了!

  據高方田介紹,他當時在學校干木工,一直按民辦教師的待遇領勞務費,到1999年時工資漲到每月330多元錢,期間他也多次要求簽訂勞動合同,但當時學校一直以沒有編制名額為由,始終沒與高方田簽訂勞動合同!爱敃r我也萌生過另謀工作的想法,但1994年3月原利津鎮(zhèn)教委相關負責人(這位負責人當時也是該學校的主要領導)給我寫了一份證明,讓我暫時打消了辭職的念頭!

  記者看到,證明上寫明了只要高方田不提出申請或犯有嚴重錯誤情況不得辭退,工資待遇根據貢獻大小隨教師調級而提高,并解決好住房,子女入學同教師一視同仁,妥善解決老有所養(yǎng)問題,到退休年齡,要解決一定比例的生活保證金,按月發(fā)放。

  被辭退后

  又在學校當了8年門衛(wèi)

  但是,后來學校領導變動,給高方田出具證明的領導退休。1999年高方田被辭退的時候,根據相關文件,按每年150元的標準發(fā)放了經濟補償金2550元,“我工作了17年,一年150元,所以當時只給了2550元,就沒有其他的補助金了!

  隨后,記者聯系到當時給高方田出具該證明的相關負責人,他告訴記者,他是1998年退休的,當時學校經費緊張,高方田為學校維修桌椅做了不少工作,后來隨著義務教育的推廣,學校自己買物料,高方田就自制文體教具、實驗桌椅,“因在沒向上級申請資金的情況下推動義務教育,后來學校還成為全市的先進學校,這里面就有高方田的功勞,確實為學校作出不少貢獻,因此我也給寫了證明!痹撠撠熑苏f,后來因為全縣清退臨時工,高方田不是教師就被辭退了。

  據了解,高方田在被辭退后,學校也考慮到他的實際情況,讓當時56歲的他在學校當門衛(wèi),這一干又是8年。

  每月能領600元

  希望提高補助額度

  據高方田介紹,2007年他上訴后,最終法院判決原利津鎮(zhèn)教委每月給予他300元的補助,而2011年,他再次上訴,因8年當門衛(wèi)的勞動關系,法院進行調節(jié),高方田每月可以去學校領取300元錢,“每月我都去找教委和學校領導簽字后,領取補助!

  記者看到高方田兩次上訴后,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給出的最終判決書上顯示:高方田在學校連續(xù)工作17年,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形成的是事實上的勞動關系。這種勞動關系是不符合國家的勞動用工政策的,是非法的,因此高方田要求為其補辦退休手續(xù)或按規(guī)定定期定額發(fā)放失業(yè)救濟金的訴訟請求不能成立。

  高方田向利津街道中心學校相關負責人申請:“每月生活費600元,太少,能不能給漲一下啊?”該負責人表示,高方田之前領取的300元是鎮(zhèn)政府財政支出,而后來領取的300元是從教育經費上支出的!爸劣谡{整生活補助的額度,不是學校層面能決定的問題。我可以向上級反映一下,漲工資不是我一個人的事,必須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該負責人建議高先生向街道等部門反映,調整保障金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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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編輯:蘇旬
責任編輯: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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